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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學期學生自主學習培力方案通過名單

113-2學期學生自主學習培力獎勵方案通過名單詳如附件檔案,敬請參考。
(順序為學院系所排序)

本學期方案執行期程以本公告內容為準。
◆獎勵方式與期程:
(一)第一階段:經審查通過者,學生應於114年4月18日(五)前繳交【期中學習報告】(如附檔),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核發獎勵金,每案新臺幣伍仟元。如未繳交【期中學習報告】者,方案立即中止,不再獎勵。
(二)第二階段:學生應於 114年6月13日(五)前繳交【期末學習報告】(見附檔)以及由導師填寫之【學生學習評量表】(如附檔),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核發第二階段獎勵金,每案新臺幣伍仟元。如未繳交【期末學習報告】者,方案立即中止,不再獎勵。
(三)如學生或老師未繳交報告或評量表,將不再發放獎勵且不得再提出每學期舉辦之學生自主學習培力獎勵方案申請。
(四)報告繳交方式:
1.紙本報告方式繳交:紙本報告由學生與指導老師親筆簽名後,繳交至教學卓越中心,鄭宏昱助理收。
2.電子檔方式繳交:報告檔案由學生與指導老師電子簽名後,由指導老師將檔案寄至此信箱:bighead7361@gms.ndhu.edu.tw
(五)詳情請詳閱本公告注意事項與學生自主學習培力方案辦法。

◆注意事項:
(一)經審查通過之學生應於規定之繳交期限內確實繳交期中、期末學習報告及學習評量表,詳見本公告附檔,公告發出後,將不另行通知繳交時間。
(二)因故變更個人資料、帳戶資料、學籍資料,應主動通知教學卓越中心培力方案負責助理,避免影響獎勵金申請之程序。
(三)如因特殊情況使本校行事曆及相關規定有所變更,培力方案將配合校內規定執行,屆時將以最新公告內容為準。
(四)因個人因素需中斷執行方案之學生應主動聯絡方案負責人:教學卓越中心助理-鄭宏昱(校內分機03-8906590;電子信箱bighead7361@gms.ndhu.edu.tw)。
(五)本公告同步公布於教學卓越中心網頁及Facebook粉絲專頁。
(六)如有任何疑問敬請聯絡本方案承辦人:教學卓越中心助理-鄭宏昱(校內分機03-8906590;電子信箱bighead7361@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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