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講堂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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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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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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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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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注意事項
1.懇請申請單位確實負起借用期間設備保管之責。
2.本教室嚴禁攜帶/食用餐點或飲料。
3.第一次使用本教學教室時,請申請老師指派同學於上課一週前向本中心預約設備教學時間。
4.使用後請檢查門窗是否上鎖、窗簾是否拉上,電腦電源是否關閉。
5.使用者遺失或私自複製本教室鑰匙,由本中心僱工換鎖,費用由借用者負責。
6.教室申請借用及器材諮詢窗口:教學卓越中心「課程與科技組」 游守正#6594 cecil@gms.ndhu.edu.tw